排污許可證申報及證后管理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主體工程及環境保護設施建成后,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排污許可有關規定向有核發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領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填報工作步驟:
1、在國家排污許可平臺上先注冊賬號名、密碼(注冊所需資料:公司/廠名稱(若屬于分公司,則應提供總公司/總廠名稱)、注冊地址(分公司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場所地址、行業類別、法人代表姓名及電話、技術負責人姓名及電話、常用電子郵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電子版));
2、登錄國家排污許可平臺,登錄賬號,進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填報工作,申請與填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和基本信息、行業類別、組織機構代碼、環評文號、總量批復等信息;
(二)排污單位登記信息-主要產品及產能:包括主要生產單元、主要工藝名稱、生產設施參數、產品名稱、生產能力、年生產時間、其他信息;
(三)排污單位登記信息-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包括原輔料種類、名稱、年較大使用量、硫元素占比等;
(四)排污單位登記信息-排污節點及污染治理設施:生產設施名稱、對應產污環節名稱、污染物種類、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設施名稱、污染治理設施工藝、可行技術、污染治理設施其他信息、排放口類型;
(五)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排放口的坐標、高度、出口內徑;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信息表);
(六)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組織排放信息;
(七)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無組織排放信息;
(八)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
(九)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
(十)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請排放信息;
(十一)環境管理要求-自行監測要求(包括大氣污染物監測內容、監測頻次、采樣方法等,監測點位示意圖);
(十二)環境管理要求-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
(十三)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的內容(固廢、噪聲信息等);
附件:
承諾書;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環評批復;總量批復;監測報告;總量計算過程等;
附圖:
生產工藝流程圖;廠區平面布置圖;監測點位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