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評估
一、節能評估報告類型
(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萬至500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至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至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3)上述條款以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由項目建設方填寫節能登記表。
二、節能評估的目的和意義
(1) 評估分析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以及相關標準、規范等的要求。
(2) 對項目工藝工序以及工藝設備在能源消耗方面是否先進可行,進行評估。
(3) 闡述建設項目設計用能的情況,以科學、嚴謹的評估方法,客觀、全面地分析項目合理用能的先進點和薄弱環節,判定項目合理用能的政策符合性、科學性、可行性,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議措施。
(4) 根據節能評估的結論和建議,為實現國家、地方有關節能減排的宏觀政策目標,加強項目合理用能管理,從源頭嚴把節能關。